您的位置:首頁>成都外商投資合伙企業(yè)注銷登記辦理指南
歡迎光臨金立方財稅官方網站!
您的位置:首頁>成都外商投資合伙企業(yè)注銷登記辦理指南
成都外商投資合伙企業(yè)注銷登記在成都市政務服務中心市工商局窗口辦理此項業(yè)務。
辦理程序
第一步: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,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,開具《受理通知書》或者《申請材料接收單》;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(出具告知單)。
第二步: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當場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《登記決定通知書》;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,出具《企業(yè)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》,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登記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。
第三步:在1個工作日后(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),申請人可以憑《登記決定通知書》到外資登記窗口領取《準予注銷登記決定書》。
申請材料
1、《外商投資合伙企業(yè)登記申請書》(點擊進入下載頁面)。
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》(點擊進入下載頁面)。
3、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注銷決定書或者合伙協(xié)議約定的人員簽署的注銷決定書。
4、全體合伙人簽署的清算報告,清算報告中應當載明已經辦理完結的稅務、海關納稅手續(xù)的情況。
5、刊登清算公告的報刊,應包括刊登清算公告的報紙報樣。
6、在異地設有分支機構的合伙企業(yè),應當提交其分支機構所在地登記機關核發(fā)的分支機構注銷登記決定書。
7、稅務機關出具的清稅證明。如清算報告中已提供清稅證明原件的,可以不另行提供。
8、其他相關文件。
9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、副本。
注:
1、企業(yè)屬于被人民法院裁定破產、被行政機關責令關閉、被吊銷執(zhí)照或被撤銷而注銷的情形,還應提交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、行政機關責令關閉、外商投資合伙企業(yè)依法被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或者被撤銷的文件。
2、申請簡易注銷登記的,無需提交第3、4、5、6、7項材料,需要提交《全體投資人承諾書》(強制清算終結的企業(yè)提交人民法院終結強制清算程序的裁定,破產程序終結的企業(yè)提交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)。
1+4專人服務模式,省心省力
15年服務經驗,專業(yè)標準化服務,品質保障
工商財稅、企業(yè)內訓服務一系列增值服務
辦理完成所有材料精心包裝,送證上門
客戶信息嚴格協(xié)議保密,并為客戶免費留檔3年